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范围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参保地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的支付范围及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住院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住院政策报销。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市内住院降低7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较市内住院降低12个百分点,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市内住院降低17个百分点。
外出读书或实习的学生在读书或实习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市内住院政策报销。